1.采購條件
湖北交投江漢高速公路運營管理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服務(以下簡稱“本項目”)已列入湖北交投江漢高速公路運營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人”)采購計劃,資金來源為企業自籌。采購人現委托華杰工程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代理)就本項目進行公開詢比,并對供應商進行資格后審。
2.詢比范圍
2.1 服務內容:依據湖北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采購管理辦法、湖北交投江漢高速公路運營管理有限公司采購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遵循公平、公正、科學、擇優的原則,為采購人提供招標代理服務,包括單項金額不超過50萬元的工程、不超過10萬元的貨物、不超過30萬元的服務項目(具體項目以采購人通知的為準)。
招標代理的服務工作內容包括但不限于編制招標(采購)文件,組織招標(采購)文件評審,發布招標(采購)公告,組織招標(采購)項目開標、評審,編制評標(評審)報告,發布招標(采購)結果公示,整理移交招標(采購)資料,協助解決投訴質疑,配合業主與承包人簽訂合同協議書,提供項目實施過程中的招投標相關咨詢服務等工作。
2.2服務期:1年。本項目的招標代理服務合同采用“1+2”模式,即本項目的成交供應商完成2024年招標代理服務工作后,經采購人考核合格的,可在合同價格不變的前提下再次續簽兩年招標代理服務合同。(具體開始時間以采購人通知為準)。
2.3 服務地點:湖北省荊州市。
3.供應商資格要求
3.1 本次采購要求供應商須具備:最低資格條件見詢比公告附錄,并在資質條件、業績、信譽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能力。
3.2 本次詢比不接受聯合體報價。
3.3 采購人存在利害關系并可能影響詢比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參加報價。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同一個標段的報價,否則相關報價均將被否決。
4.詢比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的供應商,應當在華杰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網址://www.hjztb.com)進行注冊登記。電子平臺技術部聯系電話:027-83863807,QQ:3507423365。(如遇平臺注冊、審核相關問題請根據上述聯系方式進行聯系)。供應商首次注冊審核通過時間一般為一天內,平臺工作人員審核時間為上午8:30到下午17:30。
4.2 完成注冊登記后,請于2023年12月22日至2023年12月25日24:00時止(北京時間、下同),登錄華杰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在所投標段繳納文件費500元后下載詢比文件,售后不退。
4.3 未按規定從華杰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下載詢比文件,則視為未報名參加本項目,采購人拒收響應文件。
5.響應文件的遞交及相關事宜
5.1 響應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文件遞交截止時間,下同)為2023年12月28日14時30分,供應商應于當天14時00分至14時30分之間將響應文件遞交至湖北交投江漢高速公路運營管理有限公司會議室(地址:荊州市沙市區塔橋北路92號湖北交投荊州發展大廈二號樓5樓會議室)。
5.2 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或未按詢比文件要求密封的響應文件,采購人不予受理。
5.3 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應攜帶身份證、授權書紙質版(或電子版)出席。
6.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詢比公告在華杰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網址://www.hjztb.com)、湖北交投江漢高速公路運營管理有限公司(//a910553927.cn)網站上發布。
7. 聯系方式
采 購 人:湖北交投江漢高速公路運營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荊州市沙市區塔橋北路92號湖北交投荊州發展大廈二號樓
聯 系 人:李女士
電 話:0716-8811196
采購代理:華杰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漢市硚口區硚口路160號武漢城市廣場A座19層
聯 系 人:王先生
電 話:18972022761
附錄:
附錄1 資格審查條件(資質最低要求)
資質最低要求 |
具備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
注:
1、供應商應提供內容清晰可辨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2、對于發生重組或變更的供應商,應提供重組或變更時相關部門的合法批件、變更時的企業營業執照的變更記錄復印件:
3、相關證明材料建議正本彩色打印。
附錄2 資格審查條件(業績最低要求)
業績最低要求 |
供應商近3年承擔過1個項目的招標代理服務業績。 |
注:
1、業績證明材料應提供內容清晰可辨的合同協議書的復印件。若提供的合同協議書無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工作內容或技術指標,應由簽訂該合同協議書的發包人出具的業績證明材料的復印件;
2、業績認定時間以合同協議書簽訂時間為準,近3年指2020年1月1日至本項目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一日;
3、供應商以聯合體形式完成的項目,其業績視為不滿足最低業績要求;
4、相關證明材料建議正本彩色打印。
附錄3 資格審查條件(主要人員最低要求)
崗位名稱 |
數量 |
資格條件 |
項目負責人 |
1 |
同時具備: 1、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 2、近3年承擔過1個項目的招標代理服務業績的項目負責人(或項目經理)或技術負責人(或項目總工)。 |
注:
1、項目負責人應提供內容清晰可辨的身份證、職稱證的復印件;
2、項目負責人的業績證明材料應提供內容清晰可辨的合同協議書的復印件。若提供的合同協議書無法表明項目負責人的任職情況,應由簽訂該合同協議書的發包人出具的業績證明材料的復印件;
3、供應商還需提供上述主要人員2023年5月份以來供應商所屬社保機構出具的任意連續三個月社保繳費證明或其他能夠證明該主要人員參加社保的有效證明材料的復印件。
4、近3年是指2020年1月1日至本項目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以業績證明材料中載明的任職時間為準;
5、相關證明材料建議正本彩色打印。
附錄4 資格審查條件(信譽最低要求)
信 譽 最 低 要 求 |
1、供應商未處于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2、供應商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 3、供應商在“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3、供應商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且按聯合懲戒要求未被禁止參與招投標; 4、供應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擬委派的項目負責人在近三年內無行賄犯罪行為。 |
注:本表中“近三年”是指從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決書生效的時間為準,同一案件有多份判決書的以時間在后的為準。